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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律师受邀到市文旅集团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学习活动
自2014年开始,每年12月4日被确定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。
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文化思想,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,文旅集团于12月上旬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学习活动,邀请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崔耀千律师深入讲解,集团公司各部室及下属企业30余人参加活动。
活动上,崔律师首先介绍了宪法的基本概念、发展历程和重要地位。他强调,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。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,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,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,维护了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社会稳定。
随后,崔律师深入解读了宪法的重点内容,包括序言、总纲、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、国家机构、国旗、国歌、国徽、首都等。他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,让员工对宪法的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理解。
活动结束后,员工纷纷表示受益匪浅,通过此次讲座,不仅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,还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。今后,将更加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,积极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,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此次《宪法》学习活动的成功举办,不仅提升了集团员工的法治素养和宪法意识,也为推动公司法治文化建设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未来,集团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
内容来源:肇庆文旅集团